“已婚和尚”
2018-05-05 22:11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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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中南某省,山岭平原,市厘集镇,凡寺庙皆查“已结婚的和尚”。此事认真,书记挂帅,喽啰缀于屁后,主持、监院、知客、维那、七十老僧、十六沙弥,个个篩查,无所漏者;追其婚配、子女、小三情况。昨有统计,全省八十四名和尚罹难,违反计生政策牵出触犯寺规,遭开除也。

    各庙主持率理事僧人制匾赴城谢于党委,或入市入镇又或持匾至乡,以庙之级别也。释永信来至郑州,以少林乃省级。各寺所持匾牌,字有不同,意则无别,多谓:”严计生,顺寺规,党恩浩荡。”

    众和尚欣欣入署,却心怀窃笑而去,有稚纯者不掩滑稽,出署即大笑喷饭于光光马路者。灵山某僧笑毙,抬院行三小时心脏复苏术方醒。

    何也?笑僧若此,几成人命!

    各书记代中央上员致歉。文革荒废青春,未学语法句逗,周前报告谓:“已婚的和尚,未婚的青年,都要提倡计划生育”,实“已婚的和尚未婚的青年都要提倡计划生育”也。“尚”乃副词“还”字,却混于前字连词“和”字 成名词“和尚”者也。党向各寺致歉,明心正德,积识成慧,诚所谓活到老学到老,腆腆要员,岂有外哉?

    闻事,八十四名和尚要求重归庙宇,平分香供,则不得也。寺曰:“除有故,无须辨得故之因也。”

    呜呼,世有亏人,亏谓一字之失,连及五十年前文革,茅痒陋校,未教标点断句也。蝴蝶扇翅,风越世纪,竟坏八十四宅庭院之家也。

   亦有少女罹此灾者,不叙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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